南京哪些工程必须要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南京市住建委日前公布了《南京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南京市建设项目的节水措施提出一系列规定,重点包括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万㎡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每公顷建设用地建设不小于10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等。办法施行后,节水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将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配套的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征求意见稿指出,各级规划主管部门应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节水要求,包括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万㎡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设置雨水调蓄池;路幅超过70米的道路两侧配套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每公顷建设用地建设不小于10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按规定需要符合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相关节水要求的,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执行。节水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据悉,目前南京已上线运行了一套全新的城市节水信息管理系统,用水户通过微信可以实时查询本单位用水计划、月用水量、超计划加价水费欠缴情况及水平衡测试情况,今年以来南京对全市近4000户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对超计划实施加价水费征收,仅2014年收取超计划加价水费达2000余万元,其中采取银行无承付托收占80%,在全国城市节水管理水平中处于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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