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分别是重庆、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对于试点城市的选择,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章林伟表示,大部分试点城市都要进行旧城改造,所以要求试点城市结合棚改、危改、旧城改造进行。试点城市具有很强的地域代表性,中部、东部、西部、南部、北部都有,同时包括了不同的城市规模,有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16个试点城市基本覆盖了我国所有类型的城市,其代表性也是为了突出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的基本准则。”
选好了试点,关键看落实。为此,2015年4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水利部在湖南省常德市组织召开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建设启动部署会,16个试点城市负责人及其所在省主管部门负责人、海绵城市建设专家等近40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试点城市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海绵城市试点深化方案和三年实施计划编制情况,有关专家进行了技术指导,各部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水务处副处长牛璋彬介绍,16个试点城市三年实施计划试点区域总面积为435平方公里,共设置了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园林绿地、地下管网、水系整治等各类项目3159个,总投资865亿元。去年16个试点城市计划建设项目992个,投资279元。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593个,占59.8%;完成投资184亿元,占66.1%。部分已经完成的项目在缓解城市内涝、改善城市水环境、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社会认可等方面,已经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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